关于丽水市对台工作拟行政奖励对象公示
根据《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》《丽水市对台工作行政奖励实施方案》等文件精神,经审核,推荐产生丽水市对台工作集体行政奖励15个,个人行政奖励30个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4月3日。公示期间,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相关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我办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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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地址:丽水市台办秘书宣传处
附件:丽水市对台工作拟行政奖励名单
丽水市台办
2024年3月27日
丽水市对台工作拟行政奖励公示名单.xls